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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2] 
发表于:2009-11-7 23:38:40
姓名:JOYCE
JOYCE询问:
喻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在建厂房之前将水电安装承包给了一家安装公司,但因其安装公司的施工进度、质量均不符合我们公司的要求,后来中断了合作关系,转交另一家安装公司负责。与第一家安装公司签的协议当时是22万,后来由于其质量问题,只支付了15万。现在公司已经运作了快一年,第一家安装公司又要求支付余下的7万元。请问:我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有什么样的法律可以保护到我?谢谢..
喻帅阳 律师回复:
您好!
涉及具体法律实践请聘请律师处理。

[No61] 
发表于:2009-11-7 23:31:03
姓名:韩妞
韩妞询问: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家有2苗水稻田在隔壁村上,隔壁村修公路的时候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我家的稻田给挖啦,请问:我应该怎样去保护好自己的利益?谢谢
喻帅阳 律师回复:
您好!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办法,规定了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四种解决方式。

[No59] 
发表于:2009-8-8 0:42:52
姓名:刘生
刘生询问:
请求法律解疑

1996年,因实行公房由住户购买政策,我母亲所住的46平方米公房需自已出钱购买居住,由于我们都是工厂工人,收入不多,母亲[父亲已去世]召集全家人[我家兄弟3人]商议,确定谁出资购买以后该房产由谁继承;我二位弟弟明确表达无能力购买放弃,我设法借债了6890元购买了该房屋,购买后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
1996年4月1日我母亲和我兄弟三人签署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书,明确该房屋由母亲居住,母亲去世后由我单独全部继承;并且规定中有一条''''如房产证地址有变动或更改,本协议同样有效'''',我母亲和兄弟三人分别代表其家属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1996年4月15日,我母亲据此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主要内容为二项;房产由我继承,母亲的生养死葬三个儿子都要承担。
2002年11月19日,我离婚后将房口迁入母亲住地,现户口上只有我和母亲两人。
2009年5月因政府拆迁,该房产被补偿拆迁,补偿现金22万,另外5万货币补贴。应母亲要求,我用补偿款为母亲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款超过补偿款,差额由我出资,全部交易都有发票收据],房产证还是母亲的名字。因房屋地址发生变化,我母亲又于2009年4月19日签署了一份''''房产遗嘱补充'''',申明现购买房产为拆迁款购买,现购买房产由我继承。
但自从得知原房产拆迁有一笔补偿款后,家庭里就烽烟四起,在我为母亲购了新房后,我的一位弟弟强烈要求我给予他补偿[另外一位弟弟因曾经分得父母的一套住房指标而放弃要我补偿],考虑到我这个弟弟确实没有得到父母的遗产,我同意给他2万元,但他不同意。
我搞不清楚,难道这些协议没有效力吗?我该如何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谢谢。 E: ljz4902@sina.com ,13973178820,刘生[湖南长沙]


2009年8月7日

喻帅阳 律师回复:
您好!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财产及与此相关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既可以依法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母亲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确定由你继承,你弟弟无权干涉。你弟弟是否同意,不影响遗嘱的成立与生效。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所以,公证是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本案中,你弟弟异议的房产虽然是以房屋拆迁款购买的,并且被拆迁房屋的遗嘱继承已经公证,但遗嘱的生效是已遗嘱人的身故为条件的,在遗嘱生效前房屋拆迁灭失,遗嘱的效力不及于拆迁补偿款。对以拆迁款购买的房屋,你母亲以《房产遗嘱补充》明确该房屋由你继承,实质上是订立的一份新的遗嘱,仍然应当办理公证。

[No58] 
发表于:2009-8-5 16:33:08
姓名:凤子
凤子询问:
喻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我妈妈有一个朋友向她借了6万元钱,当时打了欠条没有约定期限,现在已经三年了,同时也找不到那个借款人,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喻帅阳 律师回复:
您好!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能你顾虑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必须指出的是,诉讼时效不影响诉权,当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将会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然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所以,你们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催讨,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对于无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起算,按如下三种情形确定: 第一,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人表示于某一合理期限内履行但到期后仍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开始计算; 第二,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未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但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应当提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诉讼时效期间自该宽限期届满后次日开始计算; 第三,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之日起计算。 因为忙,没有及时回复,敬请见谅!

[No57] 
发表于:2009-5-29 23:18:21
姓名:胡先生
胡先生询问:
喻律师,网站搞的很有特色啊,对了,请教一个问题,目前针对于电信公司提出的违约金是个什么概念,我好多年前用的小灵通,按照协议已经使用期限已满,后面掉了之后,居然两三年之后提出要收服务费和违约金,我确定一点的是当初停机的时候最多只有十几块钱的欠费,现在突然说有900多的费用,简直被电信黑的可以,咨询下怎么处理?
管理员回复:
您好!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入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违约金责任是违反合同应承担的主要违约责任之一。违约金仅适用于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只有当事人于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才能适用。你可以首先听取电信公司陈述、提供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服务费的事实与理由、证据,然后对照购买小灵通时签订的《入网协议》,看看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否则,有权拒绝。

[No56] 
发表于:2009-3-27 15:10:28
姓名:期梦
期梦询问:
喻律师,您好!向你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我在长沙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约定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商协助我办理房产证,但现在过了三年房产证还没办好,请问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可不可以要求他赔偿?谢谢
喻帅阳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No55] 
发表于:2009-3-6 14:26:48
姓名:关某
关某询问:
喻律师好
你的网站越办越好,服务水平越来越高。
祝你事业更上一层楼!!!
管理员回复:
您好!
谢谢!

[No53] 
发表于:2009-2-20 23:00:41
姓名:你的挚友
你的挚友询问:
我想要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喻帅阳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No52] 
发表于:2009-1-6 13:26:01
姓名:星舞
星舞询问:
律师:

07年因车祸工伤,工伤赔偿现在需要原始发票。但是我的原始发票已经被平安保险公司入账存档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
喻帅阳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职工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按照有关规定先取得人身伤害赔偿。获得人身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所在单位核定补足差额部分。因此,获得了人身损害赔偿后,不得再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获得双重赔偿。 当然,并没有排除你是因差额赔偿、和商业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获得保险金外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能性。 如果仅仅是取得被平安公司入账的原始发票,一般来说对损失的确定提供的材料只需出示原件进行核对,所以你可以试着和保险公司沟通领取,或者提供经核对的复印件,或申请调卷。

[No51] 
发表于:2008-11-27 10:28:31
姓名:关注的人
关注的人询问:
你的网站办得很好,很有特色,很有新意,也很有诚意,但愿通过这个平台能实现你为大众提供更过法律服务的心愿。你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律师,祝你事业有成!
管理员回复:
您好!
谢谢,也请你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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